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75,284,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是一家专门干各类半导体封装材料引线框架、键合丝等半导体封装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营业业务为引线框架、键合丝等半导体封装材料的制造和销售,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要营业业务未出现重大变化。
1、引线框架产品:引线框架作为集成电路的芯片载体,是一种借助于键合材料(金丝、铝丝、铜丝)实现芯片内部电路引出端与外引线的电气连接,形成电气回路的关键结构件,它起到了和外部导线连接的桥梁作用,绝大部分的半导体集成块中都需要用引线框架,是集成电路封测的重要基础材料。公司引线框架由冲制法和蚀刻法二种工艺生产,包括集成电路框架系列、LED表面贴装阵列系列、电力电子系列和分立器件系列四大类一百多个品种产品。
2、键合丝:键合丝作为作芯片和引线框架间的连接线,大多数都用在晶体管、集成电路、大规模集成电路等各种半导体器件的封装,是集成电路封测的重要基础材料。公司键合丝产品有键合金丝、键合铜丝。
3、电极丝:公司产品有黄铜电极丝、镀锌电极丝,大多数都用在慢走丝精密线切割机床切割模具。
4、高精密模具:公司产品有多工位引线框架级进模具、多工位锂电池壳拉伸模具、多工位自动叠铆电机模具、核工业格架条带级进模具等模具产品及零件。
公司为宁波首批通过认证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2009年起承担国家重大科学技术“02专项”课题,是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等四个机构评定的中国半导体行业支撑业最具影响力企业之一,建有省级企业研发中心、封装材料研究院和博士后工作站,自主研发的半导体集成电路键合铜丝、键合金丝曾分别获宁波市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公司与上下游企业紧密合作,坚持以自主研发为主,开发出一批适合市场需求及合乎行业发展的新趋势的新产品。公司在实践中培养了一大批研发、工艺技术、营销、管理等方面的人才,为公司新产品研发技术、稳定生产、市场营销、规范化管理奠定基础。
公司所需的大宗原材料和其他辅助材料均由公司采购部负责采购。采购部在经营目标指导下,依照订单及各部门物料需求,形成中短期采购计划。在供应商选择方面,采购部运用ERP管理系统,按规定在合格供应商范围进行询价或竞价招标,确定最终供应商。
公司生产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依据市场销售情况和对未来市场预测,制定销售计划,生产部门依据销售计划,结合库存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安排生产。
公司设置销售部,通过多年合作,企业具有稳定的客户群体和销售网络,树立了行业良好品牌形象,得到了客户的广泛信赖。公司引线框架、键合丝等基本的产品均已通过了国内各主要半导体封装企业的认证,同时通过了多家国际知名半导体企业的认证。
公司产品被大范围的应用于微电子与半导体封装,下游封装产品应用于航空航天、通信、汽车电子、绿色照明、IT、家用电器以及大型设备的电源装置等许多领域。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公司基本的产品引线框架和键合丝国内市场规模处于领头羊,产品覆盖国内知名的半导体后封装企业;公司电极丝产品主营国内外知名品牌OEM代工业务,凭借高质量、优服务获得国际上知名品牌的肯定;公司在模具产品设计制造具备丰富的经验,尤其是在高精度集成电路引线框架模具及引进模具国产化方面有独到之处。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上午在公司1号会议厅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贺正生先生、徐美光女士、雷光寅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四)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拟订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末总股本375,28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元(含税),送红股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0 股,共计发放现金红利11,258,520.00元。如在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五)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六)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开展公司审计工作情况的总结评价及推荐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七)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基本的产品生产所需主要材料为黄金、铜、银、锌等金属原材料,为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由于原材料价格变更带来的市场风险,公司对公司基本的产品生产所需的黄金、铜、银、锌等原辅材料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规模依据公司的实际采购数量确定,套期保值投入保证金为不超过2000万元(含)人民币。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八)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叶骥先生、郑芳女士、郑飞女士回避表决。
预计2024年度康强电子及其子公司从宁波司迪威工贸有限公司采购线圈、线轴、塑料盒、垫纸等辅料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向浙江禾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销售产品不超过300万元。
宁波司迪威工贸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宁波司麦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波司麦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52%的股份,公司董事郑飞女士担任司迪威法人,公司董事郑芳女士是郑飞的姐姐。公司董事长叶骥先生同时担任浙江禾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董事。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九)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最高额本外币合计人民币壹拾伍亿元整,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的需求确定。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十)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办理银行定期存单质押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以所持有的银行定期存单质押方式向银行申请贷款及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最高余额不超叁亿元整,期限三年。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融资的议案》。
鉴于公司之前办理的以江阴康强所属土地与房产为抵押物向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抵押融资即将到期,董事会赞同公司继续以江阴康强所属土地、房产为抵押物向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抵押融资,融资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授权期限三年。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上述申请抵押融资事项。
《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融资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做担保的议案》。
结合下属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做担保,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担保期限为二年。
《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做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该回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激励和约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勤勉尽责地完成工作任务,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合理确定其收入水平,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参考行业的薪酬水平,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管理办法》。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3月)》。
(十六)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4年4月23日14:30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1号会议厅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融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之前办理的以江阴康强所属土地与房产为抵押物向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抵押融资即将到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继续申请以江阴康强的土地及房产(不动产权证编号:苏(2020)江阴市不动产权第 0030058 号 宗地面积89,584.00 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2,379.11平方米)向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抵押融资,融资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融资的议案》,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申请抵押融资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以自有土地和房产向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申请抵押融资,是为了满足公司资金需求,该抵押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公司将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有效防范偿债履约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全资子公司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康强微电子”)的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子公司康强微电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担保期限为二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微电子技术的研发;合金铜丝、半导体元器件、金属制品、电子丝材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2、担保金额:为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 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康强微电子为经营财务状况良好的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对公司的财产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已获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1.8亿元,其中:子公司康强微电子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1.6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为康强微电子银行授信提供2,000万元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强电子”或“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21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人员13人。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全体委员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全票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锁定公司产品成本,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与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相关的产品及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黄金、铜、银、锌等原辅材料相关品种的期货交易合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期货交易所等金融机构,在国内期货交易所进行。
公司在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中的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在业务周期内上述保证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保证金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业务期间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公司主要产品生产所需的黄金、铜、银、锌等原辅材料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在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过程中存在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材料为黄金、铜、银、锌等金属原材料,其中黄金成本占键合金丝生产成本的90%以上,铜材料成本占引线%以上。黄金、铜价格波动对公司的生产成本影响较大,为了锁定公司产品成本,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中的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在业务周期内上述保证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保证金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业务期间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与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相关的产品及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黄金、铜、银、锌等原辅材料相关品种的期货交易合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期货交易所等金融机构,在国内期货交易所进行。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境内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本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董事会授权期现部办理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具体事宜。
1、董事会意见: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产品成本,有利于防范和化解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境内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境内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3、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4、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减少损失。
公司将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利用衍生品市场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能有效利用衍生品市场的保值和对冲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有效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赞同公司为满足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高于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贷款、开立信用证、票据承兑、保函、贴现等信用品种,国际国内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及展期、出口押汇等日常其他贸易融资业务。
申请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的需求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授信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能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各项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